分開再愛,要復合嗎?5大因素主導是否還有機會復合

文章日期:2021-11-01觀看人數:14685人

都分開了,要再愛一次嗎?都分開了,要再愛一次嗎?

分開再愛,要復合嗎?5大因素主導是否還有機會復合

終於,他答應在「百忙」的期中考週跟我見面談談。

「還是我們先分開一陣子?之後,我是說…等你論文那邊比較不忙,再一起好好地溝通我們的問題…我保證在這段時間內,我會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我試過各種方法退讓、協調,做各種不同的保證,搞得自己像是在殺價一樣。

「妳還不懂嗎?我對妳已經沒有愛的感覺了。老實說,這幾天你不在身邊,我反而覺得鬆了一口氣,可是見到你,壓力又來了…」他接著就說他鋒面圖還沒弄完,要趕回去先掃描,做ppt。我無力反抗,只能眼睜睜看他捲起天氣圖放進海報桶,在我面前將研討室的門關上。

是阿,我不懂,真的不懂。

我不懂,為什麼感覺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我也不懂,那時的他不久前才說好要一起努力、一起改變、說好一起走遍台灣的大街小巷、說好有什麼難關一起克服、說好一起存夠錢結婚、一起看七彩湖、一起吃麻糬吃到噎著的他,竟然轉眼成了愛情劊子手,如此殘忍又沉默。

親人朋友的關懷

我甚至無法想像他會怎麼面對自己的家人。我想到他的家人,想到自己是多麼辛苦地經營,逐漸變成他家的一份子。當然,也捨不得,捨不得他的爺爺奶奶還有他的父母姊妹。

「阿青咧?伊那謀嘎哩作夥回來?」
「小青,阿妳吃飽了沒有?來來來,阿嬤特別準備你最愛吃的冬瓜排骨喔。妳這麼瘦要多吃一點,以後生的小孩才會像阿沛一樣肥肥胖胖的。」
「沛,你要跟小青說,她沒事就到我們家來。她很乖,你要疼惜喔。」
「青姐,我跟妳說喔,下周我要去日本,妳有沒有缺什麼,我再幫你帶回來!」

一直以來他們對我這麼好,從他們身上找到了我殘缺的依靠,卻因為他的一句「不愛了」,像是大水沖過了龍王廟,將我從這群可愛的人身邊沖走…

一切來得太快太突然,我來不及站穩就被擊潰,只能在心裡重覆地吶喊,只能無力地讓好多個為什麼,像溫泉地熱一般不停湧現。太多的疑問在我心裡糾結纏繞,太多沉重的後果超乎我的想像,太多回憶夾雜太多的困擾,讓我完全無法冷靜下來思考。

這中間到底出現了什麼問題?我又要怎麼改變,才能挽回他失去的感覺?

心理學家會怎麼看待關係復合

這麼多年來,許多的朋友重複遇到類似的問題,我卻無從幫起。有一段時間,我一直在想著挽回的可能性,我也在想挽回是否真的可能,還是只是苟延殘喘的開端。

如果可以像電腦備份一般切割一個時間點,又該在哪裡建立鏡面?

或許你會問,都分開了,要怎麼愛?
或許你會說,就算我想愛,對方也不願意再重來。
也或許你跟我身邊許多身經百戰的朋友一樣,早就看透「暫時分開」只是藉口,「已經不愛」才是真正的理由。

但不可否認的,分手後復合的也大有人在(Dailey, Jin, Pfiester, & Beck, 2011),甚至還有一群人,在分手與復合的兩端,像溜溜球一般持續的擺盪(Dailey, Pfiester, Jin, Beck, & Clark, 2009; Dailey, Rossetto, Pfiester, & Surra, 2009)。

問題是,要怎麼知道,對方是否還值得挽回?或者,兩人是否還有機會?

正所謂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人間沒有不苦的別離,人生沒有心理學無法解釋的問題,頂多是解決不了而已。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的René M. Dailey花了很長的時間,收集了大家的戀愛經驗與故事,逐字逐句的編碼分類,試圖從這些字字珠璣與句句血淚的經驗裡,告訴我們,有多少愛可以重來。

分手之後又能重新在一起的機率

在正片開始之前,一樣進行一個無獎徵答(被踢飛):你覺得,分手之後又能重新在一起的機率是多少呢?

(A) 5% (B) 10% (C) 15% (D)20%

為了避免你「不小心」看到答案,先給一個提示好了,以大學生為例,六個月基礎分手率大約是40%~50%,也就是說,你假日時在士林夜市或是淡水老街看到的年輕情侶雙雙對對閃閃光光,裡面大約有一半會在半年內分手(Cheng, Kuo, Lin, Wang, & Lin, 2010; Dailey, Pfiester, et al., 2009; Dailey, Rossetto, et al., 2009)。

準備好了嗎?要公佈答案了喔。

答案是:以上皆非(飛更遠)

跟所有社會心理學的問題一樣,簡單的問題通常會有複雜的答案。早期一些研究發現,40%的人的現任情人,也是前任情人(e.g., Cupach & Metts, 2002; Langhinrichsen-Rohling, Palarea, Cohen, & Rohling, 2000)。用白話的方式說,就是他們曾經分手又復合過。近期的一些研究則發現,復合率更高達60%~75%(Dailey, Pfiester, et al., 2009; Dailey, Rossetto, et al., 2009)。

你或許會納悶:「真的有這麼高嗎?」

的確,這些曾經經歷過「復合式戀愛」(Relationship Renewal )的人中,並不是每個人都能修成正果,在幾經波折之後,仍然有一半的人會走向永遠的分手(Dailey, et al., 2011)。

不過,比起分手的機率,更讓Dailey感到好奇的是:

如果這個人曾經讓你那麼委屈那麼痛苦,如果你已經無法忍受繼續和她相處,究竟是什麼,讓你們又決定要再試試看?又是什麼,讓原先已經死心的他,又重燃對你的希望?

五大因素主導是否還有機會復合

(1)揮之不去的感情(Lingering Feelings,40.7%)

在諸多因素之中,他是否依然愛你,是復合的主要原因。完畢,請稍息。

媽媽樂咧!我跟你一樣,看到這一條差點沒把電腦砸了。我當然也知道愛與不愛是最終的理由,這說跟沒說不是一樣嗎?

不過,在你砸電腦之前,可以先砸室友的,嗯…我是說,可以先稍安勿躁靜下心來想一件事情:我怎麼知道,他還愛不愛我?

分手之後我們總是以為要多做點什麼,讓對方看見自己的改變、發現自己的努力,急於將對方追回,試圖用各種方法留住對方,卻發現越是用力抱緊,他越會離你而去。

為什麼會這樣呢?正所謂心急吃不了熱稀飯,腦殘不要喝友露安(?),因為在選擇伴侶的時候,我們只對一種人有興趣,就是「別人得不到,但自己稍微努力一點就可以得到」的那種人,心理學上稱做「最適挑戰」(Optimal Challenge)(Matthews, Rosenfield, & Stephan, 1979; Walster, Walster, & Berschei.E, 1971; Walster, Walster, Piliavin, & Schmidt, 1973)。

人類是少數犯賤的動物之一(噢,主阿,請原諒我用這個字),太難獲得的不願意爭取,太容易到手的又不屑撿取,拼死拼活地放下身段迎合對方,並不能重新獲得寵幸,只會降低自己的格調與價值,讓對方覺得厭煩難耐,快步離開。

雪上加霜,霧裡看花的是,歷經情傷讓我們更脆弱,對自己更沒信心,變得更醜更低落(Chung et al., 2002; 何冠瑩, 2003; 羅子琦 & 賴念華, 2010),這時候的你不論貼上任何人,對方都會逃之夭夭[1]。

另一方面,甩掉你的那一方也需要時間,去「體會」沒有你的日子裡,究竟是會更加珍惜自己,還是會變得寂寞、不愉快、討厭自己?關係的結束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情,人總是習慣了擁有而不懂珍惜,失去才明白擁抱的美麗。

「分手之後,我才發現我愛她的程度比想像中還多。我幾乎每個夜裡都會想起她,想起她的笑容,她的陪伴,還有我等她等到快要起火,她從後面衝過來抱住我肥肥的肚子,我立刻就沒辦法生氣的那些時候。沒錯,有時候她很黏,甚至黏到我幾乎無法忍耐,可是,如今她不在,我又有些不習慣…」

當原先的親密變得疏離,我們會重新開始思考、並檢視這段關係,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對方,還是只是需要一個人陪伴(Baumeister & Bratslavsky, 1999; Sbarra & Hazan, 2008) [2]?

以上這些都需要同樣的一樣東西:時間。

他需要時間去感受妳不在身邊的不方便,了解你對他有多重要(Dailey, Pfiester, et al., 2009; Dailey, Rossetto, et al., 2009),發現自己有多需要你,甚至發現小三不如你一般善解人意(Dailey, et al., 2011)[3]。

而你需要時間去沉澱,去昇華,擦乾眼淚,走出哀傷,讓自己變更好,讓他知道妳就算沒有他也能快樂的笑[4],這樣他才有可能再次看見你,再抱著你一起重拾甜蜜。

所以,不論你是甩人或是被甩,第一項建議是:給彼此多一點空間和時間。

(2)覺得關係改善了(Relationship Improvement)

「可是,我已經改變了很多,我不再一天到晚打給他,克制自己的思念,也不再疑神疑鬼,說服自己要相信他,要好好愛他,我變得很不一樣,他說的所有缺點我都『改盡』了,為什麼他還是不回頭?」

一件需要被澄清的事情是,你當然可以變得更好,但他「不一定要看到」 —而且,你也不必然要「只做給他看」。

當你的生死存亡、喜怒哀樂,都緊緊也僅僅繫於一個人身上的時候,你就會像吳宗憲一樣,為愛變得患得患失
(Horberg & Chen, 2010; Knee, Bush, & Cook, 2008; Sanchez, Moss-Racusin, Phelan, & Crocker, 2011; Spielmann, MacDonald, & Wilson, 2009),

可是當你的改變是單純為了你自己,不計較他是否會回來愛你的時候,就給自己,也給對方更多的彈性與可能。

你可以問問你自己,如果有一個人因為你愛得活來死去,沒有你就活不下去,你會重新喜歡這個人嗎[5]?

一段關係裡本來就得失相隨(Impett, Gable, & Peplau, 2005),犧牲奉獻有很多種形式,如果妳是發自內心,像光良一樣心甘情願,就算是最後他仍然矇起眼,假裝聽不到、看不見,也無愧於心。相反地,如果你在乎的是犧牲的多少究竟換來多少成效,那麼很遺憾的是,在乎的越多,最後得到的越少(Whitton, Stanley, & Markman, 2007; 卓紋君, 2004)。

愛情的所有效果幾乎都得透過彼此的眼睛(Boon & McLeod, 2001; Canevello & Crocker, 2010; Etcheverry, Le, & Charania, 2008),是否能挽回的重點,永遠不在你做了多少,而在對方感受到了多少。

「在分開的那兩年裡,我學會如何感恩。他變得上進努力,為未來打拚,不僅僅是為了我,為了我們的關係,也為了他自己。我很高興有這樣的一個人陪伴我,也謝謝他始終沒有放棄。」

如果對方發現這段關係的確跟以前有所不同,他的離開的確讓你更懂事,他的抗議的確讓你更重視問題,就能替一切開啟契機。但如果你用盡其極,千方百計,他都無動於衷,又何苦強迫一個心不在的人和你繼續再一起?

所以,第二項建議是:如果你是甩人的那個,請多花一點心思去觀察與比較,相對於其他身邊的花花草草,這個人是不是真的能有所成長,而且是長期穩定的成長,畢竟你的一生中,很少人願意為你做強大而劇烈地改變;如果你是被甩的那一個,記得時時提醒自己,緊緊相逼的心只能Say Good Bye。

(3)不清楚分手的理由,不確定彼此的關係(Uncertainty Indicated Reason)

為了避免看到這邊的你眼花心煩,這邊再開放一題無獎徵答,不過這次答案保證在選項裡,而且是猜中機率高得嚇嚇叫的迫選題:

下列哪一種情形,比較不可能復合?

(A)對方語帶保留,說我可能不會再愛你,為這段關係套上模糊的陰影

(B)對方意願堅決地告訴你,這次分手後不會再跟你在一起。

準備好了嗎?

雖然寫社會心理學考卷的時候,大家都會聰明地猜直覺以外的答案,因為與直覺相反的答案才能放上課本或好的期刊,可是這題的答案是(B)。當對方明確地跟你說不想再繼續的時候,你的勝算的確就小了許多──如果他是「第一次」這麼說的話。

正所謂自古英雄多寂寞,向來紅顏總命薄,縱使是厲害如Dailey,也有預測錯誤的時候。

Dailey發現,雖然第一次分手絕口不提再愛你的人,真的比較可能斬斷情絲,但是如果你們曾經有一次以上的復合經驗,不管他說什麼,或許都只能當參考。因為手心手背都是肉做的,相處了如此長的時間,如果離開你,他必須重新去適應,去忍耐,去教導下一個不知道是比你聰明還是愚昧(?)的人,光想就覺得累,於是,有6%左右的人,回頭選擇不甚完美卻是自己熟悉(Familiar)的原配—在沒有更好的選擇的時候。

(4)沒有新對象(Alternative)

時序更迭,季節交替,物競天擇,魂歸來兮(再亂寫嘛你),演化論主張,不論是在一起或分手,我們都在跟別人競爭(Braun & Bryan, 2006; Buss & Shackelford, 2008; Carmalt, Cawley, Joyner, & Sobal, 2008; Confer, Perilloux, & Buss, 2010; DeWall, Maner, Deckman, & Rouby, 2011; Dutton & Winstead, 2006; Kim, Griskevicius, & Simpson, 2011),當然,復合也是一樣(Busboom, Collins, Givertz, & Levin, 2002)。

如同你早就猜到的,如果她交了新的男/女朋友,你的希望就變得相當渺茫了。

我們都相信愛上一個人要看緣分(Chang, 1991; Goodwin & Findlay, 1997),卻常不知曲終人散是否該了,得看其他人在你生命裡的戲份。
第三者或新對象的出現,並不一定會宣告愛情走到終點,因為這些「替代對象」(Alternative)只提供一種功能:比較(Comparison)。

對方會比較,自己在哪一個人的身邊獲得較多的愛,哪一個人比較愛自己,又是哪一個人比較能提供自己想要的東西,不論是關心,呵護,面子,或是心靈相通(Broemer & Diehl, 2003; Lackenbauer, Campbell, Rubin, Fletcher, & Troister, 2010; Normand, 1999)。

遺憾的是,我們都懂愛情不能做比較。

比較的後果,就是我們可能做出錯誤的決定。

「後來我才明白,真正愛我的是她。雖然,在他身上我看到很多可能的未來,他也承諾我許多我未曾想過的事情,可是其實,他還是不懂我的心,不懂我在想什麼,不懂我真正要的是什麼。他一直要我別將這樣的結果歸罪於性別,可是我只是想說,我愛的不是男生或女生,而是那個人本身。」

Benjamin Franklin曾說,激情消退後便是後悔的開始,一時的熱戀的確可能使他鬼遮眼、色迷心,但畢竟過了這村就沒了這店,下了這輛車就沒法子回從前,如果他當初真的錯過了你,或許你還可以安慰自己,錯過的大雨才有資格被拍成電影。

當然,並不是壞人才有另結新歡的權利,你也可以選擇自己的路,重新找另一個愛你的人。所以這裡的第三個建議是:再找一個人好好愛你,可以讓你早日走出那些傷痛的回憶(Spielmann, et al., 2009)[6]。

(5)復合的要求究竟是誰提的(Mutual Initiations of Breakups)

憨人都明白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卻是一方點頭就行;類似的邏輯是,如果兩人是協議分開,那彼此也沒有什麼好談的了;可是如果其中有一方還依戀著這段愛,這場戲就比較有可能藕斷絲連地演下去。

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雖然我們對外總是說彼此個性不合(劉惠琴, 1995),可是事實上我們很少協議分手,大部分的分手都是由某一方提出的(Sprecher, Felmlee, Metts, Fehr, & Vanni, 1998),也就是說,必然會有一方比較傷心難過[7]。

 

註解

[1]但自尊很穩定的人除外,他們很幸運的是,受到分手風波的衝擊比較小(Waller & MacDonald, 2010)
[2]關於親密感的效果,請參閱「友情限界」一文。
[3]關於第三者與劈腿的問題,或者你究竟該如何贏過第三者、正宮的問題,請參閱「走出出軌」一文。
[4]改寫自大陸節目《樂拍樂高》歌手Nova的歌詞<我忘了>。
[5]不可諱言的是Dailey的確也發現有些復合是始於同情。但我們都知道夢裡不能長久,相思不能回頭,同情畢竟不等同於愛情,當對方累了,一切又會崩解。
[6]雖然有另一派的心理學家反對這麼做,因為分手固然難挨,墊背的卻更悲哀。
[7]我本來期待Dailey能回答「第一次提分手的人,是否也比較可能再次提分手的人」,可是幾筆資料的結果並不一致,我們只能保留地說尚未發現這樣的趨勢。

#分手 #復合 #挽回
作者介紹

海苔熊(程威銓) 心理學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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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戀花園企業培訓講師、英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關總監。在多次受傷之後,我們數度懷疑自己是否失去了愛人的能力,殊不知我們真正失去的,是重新認識與接納自己的勇氣。台大心研所畢,彰師大諮商輔導所博士候選人,是一種結合可愛與可口的動物。著有《在怦然之後》、《暖傷心》、《對愛,一直以來你都想錯了》等書。